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注意事项
在一般的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后,用人单位需要确定是否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如果不续签也要注意一些问题,那么下面劳动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应注意如下事项:
1、根据《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2、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合同。
3、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签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5、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终止续签要注意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合同终止:一是劳动合同期满的;二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三是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是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六是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合意选择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欲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于劳动合同期满前的n日向劳动者发出《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提前天数由用人单位确定),劳动者应于收到该通知书的n日内(由用人单位确定)填写续签意见并交至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逾期未交者,视为拒绝续签劳动合同。
通过上文劳动法律网小编对于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注意事项的整理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如果用人单位要和劳动者续签要注意一些问题,不续签的话也要注意,如不续签的话要给予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要续签,劳动者不续签,但用人单位是降低了之前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报酬或者岗位等,用人单位也是要给予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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