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 经典案例 > 刑法
杜某强奸案
杜某强奸案
事实:杜某系高中毕业,2017年1月到深圳打工,在酒吧偶遇一女孩李某,双方发展成为恋人关系,后因双方感情不和而分手。2017年7月2日杜某因工作不顺醉酒后再次偶遇李某,见其一人便心生歹念,10时尾随其离开酒吧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李某不允便强行殴打并发生性行为。次日,酒醒之后威胁李某不得报案并要求恢复男女朋友关系。随后,该女聘请律师并报警,警察介入调查核实,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说法:刑法不同于民法、经济法等,刑法规定的处罚往往更加严厉,触犯刑法也意味着社会危害性、权益侵犯性的严重。刑法所规定的权益都是公民基本的权益,本案中杜某与李某系前女友关系,李某享有性的自主权,杜某运用暴力手段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无疑是对于李某性的自主选择权的严重侵犯。现实中,对于妇女性的自主权应当尊重并保护,杜某的行为理应收到法律的惩处。
下一篇:熊某寻衅滋事案
上一篇:李XX非法侵入住宅案
此文关键字:
相关资讯
- 吕永启律师现场剖析,共筑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安全防线!
- 护航残障权益,法暖隆恩颐园——新儒所啸峰主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专题讲座
- 新儒普法|民法典继承编进社区,法治春风暖民心——啸峰主任受邀为麻峪北社区居民开展专题法律讲座
- 新儒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邀请区老干部理论宣讲团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授课
-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走进高井路社区:筑牢安全防线,共护家国安宁
- 企业法律风险如何防?这场讲座给出专业答案!
- 春风送法暖人心|新儒律师学雷锋日公益普法在行动
- 探寻律界历史,共商营销新篇
- 金龙辞旧岁,灵蛇启新程 ——北京新儒律师事务所年会精彩回顾
- 石景山邻里节:新儒律师助力,惊喜不断!
同类文章排行
- “凝心聚力、筑梦远航”2022新儒年会
- 第一次被公安人员传讯,我们应该怎么办?
- 新儒律所联合党支部积极参加石景山律师行业党总支赴京西山区中共第一党支部纪念馆开展“追寻红色足迹,深学党史党纪”主题党日活动
- 有奖销售超过五千元行不行?
- 出嫁女的征地补偿款究竟有没有?
- 北戴河特殊合伙会议 通讯
- 从杭州来女士失踪案到“疑罪从无”
- 新儒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邀请区老干部理论宣讲团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授课
最新资讯文章
- 吕永启律师现场剖析,共筑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安全防线!
- 护航残障权益,法暖隆恩颐园——新儒所啸峰主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专题讲座
- 新儒普法|民法典继承编进社区,法治春风暖民心——啸峰主任受邀为麻峪北社区居民开展专题法律讲座
- 新儒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邀请区老干部理论宣讲团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授课
-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走进高井路社区:筑牢安全防线,共护家国安宁
- 企业法律风险如何防?这场讲座给出专业答案!
- 春风送法暖人心|新儒律师学雷锋日公益普法在行动
- 探寻律界历史,共商营销新篇
- 金龙辞旧岁,灵蛇启新程 ——北京新儒律师事务所年会精彩回顾
- 石景山邻里节:新儒律师助力,惊喜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