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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招募公告

2018-03-29 17:35:13【

北京新儒律师事务所

北京新儒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现有执业律师20人,其中合伙人律师7人,业务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诉讼仲裁、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国际贸易、政府顾问等,在北京市西边的一个中等的综合律师事务所。办公室有独立及合作的办公面积1229.59平米,位于石景山区政达路2CRD银座B1205号,在地铁一号线上,交通便利。新儒律师所现正进行特殊的合伙制改制,根据《律师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有关特殊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规定,并依照《公司法》的有关合伙人制度的法律规定,需招募合伙人2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架构

实行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总股本2000万股,每股1元,共2000万注册资金。事务所分为合伙人,公共团队和行政部。合伙人会议是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下设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管理委员会对合伙人会议负责,监事会代表合伙人会议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自己的行为形成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他人的债务以其财产份额承担有限责任。

公共团队由律师、律师助理和秘书组成,划分七个级别。合伙人使用公共团队资源根据实际需要以小时为单位计付报酬,合伙人与公共团队均可根据各自的专业方向和需要双向选择。


二、愿景与目标

●公共团队,公共案源,公共积累的核心价值;

●民主办所,制度办所,人才办所,稳进办所的企业文化;

●公司化、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中国最优、世界知名的品牌目标;

●律师事务所拥有自己的产业,财富,团队的成员享有退休制度,有分红,有股权收益,人情世故,生老病死,互相担当与陪伴,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三、招募条件

●认同新儒律师所公司化制度和理念;

●三年以上执业经历;

●年度创收在10万元以上;

●认购股本不低于1万股,最高不超过总股本的10%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有专业特长和特定贡献的另行商议。


四、附件:新儒律师所特许资格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

●从事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相关证券业务资格;

●从事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证书;

●从事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法律业务资格;

从事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

从事外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改制业务资格;

从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版权代理业务资格;


五、联系办法


北京石景山区政达路2CRD银座B-1205

电话:01053670885   啸律师:1371864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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